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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 亚神器「巨人之握」(三更)

  第102章亚神器“巨人之握”(三更)

  耗费一个多小时的寻找之后终於,在一个相对偏僻的角落,他找到了目標。!w/a.n`be!n!t!xt¨.!n,e¢t?

  摊主是个独眼的中年佣兵,脸颊上有一道的刀疤,从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,让那只独眼更显凶悍。

  他的摊位不大,一块破旧的兽皮铺在地上,上面零零散散地摆放著十几件东西。

  几把带著豁口的长剑一面布满划痕的鳶盾几件链甲残片,还有一些看起来颇有年头的护臂和脛甲。

  这些东西大多锈跡斑斑,或者布满灰尘,卖相极差。

  然而,雷洛的目光却在其中一件毫不起眼的护手上一顿。

  那是一只通体漆黑的金属护手,造型古朴厚重,表面覆盖著磨损痕跡,边缘处甚至有些许变形。

  它静静地躺在一堆废铜烂铁之中,若非刻意寻找,很容易就会忽略过去。

  “巨人之握。”

  雷洛心中默念。

  摊主显然也注意到了雷洛的停留,那只独眼懒洋洋地警了他一眼,声音沙哑地开口。

  “隨便看,都是从古战场和遗蹟里刨出来的老傢伙,每一件都有来头。看上哪个,价格好商量雷洛不动声色,蹲下身,目光在那些所谓的“古董”上逐一扫过,仿佛在认真挑选。

  “这些东西,看起来可有些年头了。”

  “那是自然!”

  独眼佣兵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黄牙。

  “我『独眼”罗顿卖的东西,什么时候差过?隨便一件,拿出去都能当传家宝。就说这把剑·”

  他拿起一把剑身布满锈蚀的长剑,故作神秘地说道。

  “『黑风骑士』的佩剑,当年他可是凭著这把剑,在血色平原杀了个七进七出!开价不高,只要你五百金龙!”

  雷洛心中暗笑,这佣兵吹牛的本事倒是不小。

  黑风骑士是谁他没听过,但这把剑上的锈跡,怕是比那所谓的骑士年纪都大。

  他正盘算著如何不著痕跡地將话题引向那个护手,並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將其买下,一个略显洪亮的声音自身后传来,

  “老板,这把剑.可否让在下看看?”

  雷洛回头,只见一个身著骑士盔甲,腰间挎著一把精致长剑,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站在摊位旁。

  他面容方正,带著几分骑土般的正直古板的气质。s^ha.n,s.h!a+n?y¢q¨.c!o¨m.

  独眼佣兵眼睛一亮,立刻换上热情的笑脸“这位骑士大人,您可真有眼光!请看,请看!”

  说著,將那把锈剑递了过去。

  那骑士接过剑,先是掂了掂分量,又仔细端详剑身上的纹路和锈跡,眉头渐渐锁紧,隨即眼中爆发出惊喜与难以置信的神色。

  “这这难道是.“断魂之锋”!

  他的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,

  独眼佣兵一愣,显然没料到对方会给这破剑起这么个唬人的名字,但他反应极快,立刻顺著杆子往上爬。

  “哦?大人认得此剑?莫非它真有什么天大的来歷?”

  “何止是天大的来歷!”

  骑士激动地说道,抚摸著剑身,仿佛在触摸稀世珍宝。

  “传说中,此剑乃是十年前『影刃』卡萨丁的佩剑!卡萨丁前辈曾用此剑在黑雾沼泽斩杀三头蛇蜥,名噪一时!可惜后来他深入亡灵古墓,便再无音讯想不到,想不到『断魂之锋”竟然流落於此!”

  骑士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,语言十分有感染力。

  “原来如此!原来是『影刃』卡萨丁的佩剑!”

  独眼佣兵也装出一副恍然大悟与有荣焉的模样。

  “我就说嘛,这剑绝对不是凡品!我之前还当成是黑风骑士的佩剑,没想到居然是影刃阁下的传奇宝剑。”

  “大人,您既然认得此剑,那也该知道它的价值。我也不多要,一口价,一千金龙!”

  一转眼,这把剑的价格就翻了倍。

  雷洛暗暗咂舌。

  “一千金龙?”

  骑士闻言,脸上的激动瞬间被为难取代。

  “老板,实不相瞒,在下確实十分喜爱此剑。只是在下囊中羞涩,一千金龙实在是”

  “大人,这可是『断魂之锋”啊!影刃卡萨丁的佩剑!一千金龙,绝对的公道价!”

  独眼佣兵寸步不让。

  两人你来我往,唾沫横飞地砍起价来。

  骑士从“一千金龙太贵”讲到“我与此剑有缘”,又从“卡萨丁前辈的精神值得敬佩”讲到“我只是个穷骑士”。

  独眼佣兵则咬定“稀世珍宝”“独一无二”“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”。

  雷洛在旁边默默看著,起初还真以为这骑士是个识货的,毕竟有些落魄骑士或冒险者,確实会对传说中的武器抱有特殊情怀。?Dμ咸?{鱼:看?.书)2÷无t?错·′?内\;容%

  但看著看著,他便察觉出不对劲了。

  这两人一唱一和,配合默契,眼神交流间带著一种难以言喻的熟练。

  骑士的表情虽然到位,但那份“激动”和“为难”却总显得有些刻意,像是演练了无数遍的戏码。

  而那独眼佣兵,看似斤斤计较,实则眼底深处藏著一丝狡点的笑意,时不时用眼角余光向自己,仿佛在观察他的反应。

  “演戏的?”

  雷洛心中瞭然。

  这套路,他在前世的地摊上也见过不少。

  果然,一番“激烈”的討价还价后,骑士面露“绝望”之色。

  “老板,我身上全部家当只有两百金龙。您看,能否“

  “两百金龙?大人,您这不是开玩笑嘛!”

  独眼佣兵把头摇得像拨浪鼓“最少三百五十金龙!这已经是友情价了!要不是看您一片诚心,又是识货之人,这个价我提都不会提!”

  “三百金龙!这是我最后的底线了!”

  骑士一咬牙,仿佛下了血本。

  “我再去想想办法,向朋友借一些。老板,您可务必给我留著!我马上回来!”

  “好吧好吧,看在您这么有诚意的份上,三百金龙就三百金龙,我给您留半个小时。要是您不回来,我可就卖给別人了!”

  独眼佣兵“肉痛”地说道。

  “多谢老板!多谢老板!

  骑士感激涕零,对著独眼佣兵连连作揖,然后转身,步履匆匆地“借钱”去了,临走前还恋恋不捨地看了那“断魂之锋”一眼。雷洛看著他离去的背影,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。

  这戏演得还真全套。

  等那骑士走远,独眼佣兵才重新將目光投向雷洛,嘆了口气,

  “这位小哥,让你见笑了。这年头,生意不好做啊。碰到个识货的,偏偏又是个穷鬼。”

  雷洛心中冷笑,面上却装出几分意动的样子。

  “老板,刚才那位骑士说的『断魂之锋』,真有那么厉害?”

  独眼佣兵眼睛一亮,知道鱼儿要上鉤了,立刻换上一副诚恳的表情。

  “小哥,这绿洲谁不知道,我罗顿从不说谎!刚才那位大人你也看到了,那可是行家!要不是他钱不够,这宝贝哪还轮得到你?”

  “可否让我也看看?”雷洛说道。

  “当然,当然!”

  独眼佣兵热情地將那把锈剑递给雷洛。

  雷洛接过剑,学著刚才那骑士的模样,煞有介事地端详起来。

  剑身上锈跡斑驳,刃口多处崩坏,只有剑柄处依稀可见一些繁复的纹路,但也被磨损得差不多了。

  入手分量倒是不轻,但也仅此而已。

  “嗯,看起来確实有几分古意。”

  雷洛故作沉吟。

  “只是这品相三百金龙,是不是贵了点?”

  “贵?”

  独眼佣兵眼珠子一瞪。

  “小哥,这可是『影刃』卡萨丁的佩剑!三百金龙,简直是白送!也就是我今天急著用钱,不然,没八百金龙,你休想从我这拿走!刚才那位大人可是识货的,他都愿意出三百金龙,还能有假?”

  “话是这么说”

  雷洛皱了皱眉,似乎有些犹豫。

  “但三百金龙也不是小数目。老板,你看这样如何,我再看看別的,如果合適,一起算便宜点?”

  独眼佣兵心中暗喜,表面上却露出一丝不耐烦。

  “行行行,你快点看,那位大人说不定马上就回来了。到时候你想买,我可就不能卖给你了。

  他摆出一副“你爱买不买,反正有人抢著要”的姿態。

  雷洛的目光在摊位上看似隨意地扫过,然后捡起了他最初看中的那只漆黑护手,又隨手拿起旁边一个同样破旧不堪表面绿锈斑斑的青铜手鐲。

  “老板,这把剑,加上这个护手,还有这个手鐲,三件一起,三百金龙。你要是同意,我现在就付钱。”

  雷洛掂了掂手中的护手和手鐲,开出了自己的价码。

  独眼佣兵一听,心里简直乐开了。

  那把破剑的成本不过几枚银鹰,至於那个护手和手鐲,更是从一堆废品里扒拉出来的,加起来都不到一枚银鹰。

  现在这小子竟然愿意出三百金龙买这三样垃圾,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冤大头!

  但他脸上依旧保持著“为难”和“肉痛”的表情,眉头拧成一团。

  “小哥,你这也太狠了吧!那“断魂之锋”就值三百金龙了,你还要搭上这两件?不行不行,

  我亏大了!”

  雷洛作势要將东西放下。

  “既然老板不愿意,那就算了。我再去別家看看。”

  “哎哎哎,小哥別急啊!”

  独眼佣兵连忙“拉住”他,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。

  “这样吧,我罗顿做生意讲究实在。你真心想要,我也不让你吃亏。那把剑三百金龙,这个护手和手鐲,你只能选一个当搭头。我已经亏到姥姥家了!”

  他捶胸顿足,一副割肉饲虎的悲壮模样。

  雷洛心中暗笑,这摊主倒是会演。

 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

  “好吧。”

  雷洛“勉为其难”地点点头。

  “那就这把剑,和这个护手吧。”

  他將那个破旧的青铜手鐲隨手扔回摊位上,仿佛只是隨意一选。

  “成交!”

  独眼佣兵生怕他反悔,立刻高声说道。

  雷洛爽快地从钱袋里数出三百枚金灿灿的金龙,递给了独眼佣兵。

  独眼佣兵接过金龙,用牙咬了咬,確认无误后,脸上的笑容再也无法掩饰,几乎咧到了耳根。

  “小哥爽快!这“断魂之锋”和这只『上古护手”,您拿好!”

  他特意给护手也安了个唬人的名头。

  雷洛將那把锈跡斑斑的“断魂之锋”和漆黑的“巨人之握”收入怀中,抱著月光,转身便离开了摊位,没有丝毫停留。

  待雷洛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,不到片刻功夫,先前那个行色匆匆去“借钱”的骑土便优哉游哉地转了回来。

  “罗顿,怎么样?那小子出手了吗?”

  骑士脸上带著戏謔的笑容,哪里还有半分之前的“焦急”与“虔诚”。

  独眼佣兵罗顿掂了掂手中的钱袋,发出一阵金属碰撞的悦耳声响,脸上的刀疤都因为笑容而显得不那么狞了。

  “搞定!三百金龙,一分不少!那小子还真以为自己捡到宝了,临了还搭上我一个破护手!”

  “哈哈哈!又一个傻小子!”

  骑士大笑起来。

  “我们这『英雄惜宝”的戏码,还真是屡试不爽啊!”

  罗顿得意地说道。

  “那是自然!这些所谓的『遗蹟货”,都是我从城西那些摊位专门淘来的,一件最多也就几个银鹰。隨便编个故事,再由你这么一演,身价立刻翻几百倍!这『断魂之锋”,下回换个名字,比如叫『屠龙者之誓”,估计还能再卖个好价钱!”

  “没错!那些自以为是的冒险者和贵族少爷,总觉得自己眼光独到,能从垃圾堆里淘宝。我们不过是顺水推舟,满足他们的幻想罢了。”

  骑士笑道。

  “走,分钱去!今晚去『红玫瑰”好好快活快活!”

  “走著!”

  两人勾肩搭背,得意洋洋地朝著集市深处的酒馆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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